扣除项目 | 具体规定 | 扣除方法 | |
每月预扣额(月) | 综合所得扣除额(年) | ||
减除费用 | 固定费用 | 5000元 | 60000元 |
专项扣除 | 三险一金 | 按规定的每月扣除额 | 按规定的全年扣除总额 |
1、家有老小
专项附加 | 具体规定 | 扣除办法(元) | |||
扣除方法 | 月预扣额 | 年扣除额 | 扣除时限 | ||
照护费用 | 照护3岁以下 | 夫妻各50% | 1000/个 | 12000/个 | 从出生当月起至年满3周岁前一个月 |
子女教育 | 子女满3岁起教育(含全日制学历) | 夫妻各50% | 1000/个 | 12000/个 | 年满3周岁当月至 |
赡养老人 | 赡养60岁以上 | 独生子女 | 2000 | 24000 | 父母,祖父母年满 |
非独生子女 | 最多 | 最多12000/人 |
2、房子、教育和医疗
专项附加 | 具体规定 | 扣除办法(元) | |||
扣除方法 | 月预扣额 | 年扣除额 | 扣除时限 | ||
住房贷款利息 | 夫妻婚前或婚后首套房贷款利息 | 夫妻约定由一方扣100% | 1000 | 12000 | 不超过240个月, |
2选1 | 工作城市无住房且租赁住房 | 直辖市、省 | 1500 | 18000 | 选择一方扣除 |
| |||||
人口>100万 | 1100 | 13200 | |||
人口≤100万 | 800 | 9600 | |||
继续教育 |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 本人或父母扣除 | 400 | 4800 | 学历教育期间扣除,不超过48个月 |
技能教育 | 本人 | × | 限额一次 | 取得证书当年 | |
大病医疗 |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①本人或者配偶扣除; ②未成年人子女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③三方费用支出按照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限额每年 不超过 80000 | 医疗系统记录的医药费实际支出当年 |
【注意】汇算清缴准予扣除的医疗费用支出=min[(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费用-150000),80000]。
1、捐赠支出
其他扣除 | 具体规定 | 扣除方法 | ||
捐赠 | 公益捐赠 | 一个途径一个方向 | 限额扣除 | 不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 |
捐赠住房 | 捐赠住房作为 | |||
公益性特定事项捐赠 |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 全额扣除 | ||
对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 ||||
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 ||||
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 ||||
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 | ||||
特定公益组织 | 对向各类官方注册的基金会进行 | 全额扣除 |
公益捐赠支出金额和扣除顺序的确定:
捐赠 | 捐赠方式 | 金额的确定 |
捐赠方式 | 货币性资产 | 实际捐赠金额 |
股权、房产 | 财产原值 | |
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 | 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 | |
扣除顺序或时间 | ①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综合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 |
【注意】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时不得扣除。
2、中介费和补充保险的扣除规定
其他扣除 | 具体规定 | 扣除方法 | ||
中介费 | 从事技术转让、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 | 凭据扣除 | ||
补充保险 | 年金 | 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 | 限额扣除 | 工资计税基数×4% |
商业健康保险 | 个人购买 | 200元/月,2400元/年 | ||
个人养老金 | 个人缴费 | 1000元/月,12000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