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汽车制造企业主要生产小轿车,2002年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增资100万元,采用综合调整法调整,调整期10年。2004年企业在册职工850人(含医务室、食堂人员20人),注册资本9000万元,当年经营情况如下:
(1) 购进小轿车零部件、主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000万元,税款510万元,已经过认证;进口汽车轮胎一批,货物价格180万元(假定关税税率20%),运费、保险费16万元,包装费4万元,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 其中,生产小轿车领用进口汽车轮胎70%。
(2) 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气值的小轿车直接销售40辆,每辆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通过各地汽车贸易中心销售500辆,给与8%的折扣销售,折扣额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入账,销售成本4000万元。另处置本企业自用两年的自产小轿车,售价7万元,账面原值6万元,已提折旧1万元。
(3)销售费用300万元(其中广告费130万元,业务宣传费5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2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9万元,不含坏账准备金);财务费用150万元(其中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8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中从关联企业借入1000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为7%,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
(4)直接向当地红十字医院捐款20万元,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老年服务机构捐款10万元。
(5)另知: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为100万元(含关联企业60万元)和40万元,企业按规定计提了坏帐准备金;以及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1250万元,由福利费支付的医务室、食堂人员工资20万元,均按规定比例计提了三项经费。
(6)年终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15%)分回利润55.5万元,联营企业当年享受定期减半征收优惠;从境外甲国分回利润35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
其他资料:小轿车和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5%,当地计税工资月人均标准为800元,
全年已预缴所得税120万元。
【要求】
(1)进口环节应纳关税。
(2)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4)销售小轿车应纳消费税。
(5)销售小轿车应纳增值税。
(6)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7)应纳企业所得税。
(8)联营企业分回利润抵免税额。
(9)境外所得应扣金额。
(10)汇算清缴全年应补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