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说的会计制度是指广义的会计制度,即规范会计行为的一系列法规、准则和制度的总称,包括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多元的利益主体、分化的市场、产权改革的滞后与法制的不健全,加之利益冲突调整措施的时滞性使得既得利益十分刚性。而利益冲突的最终解决依赖于制度的变迁,为缓解当前会计改革引起的利益冲突,必须进行全面的、深层的、持久的改革。
一、会计制度变迁是一个报考博弈的过程
按博弈论的观点,会计制度的制定者其实是局中人,会计制度是策略,会计信息供方和需方以及会计制度的供方和需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必然影响策略的水准。他们之间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博弈。博弈的结果最终取决于博弈过程中的策略和利益调整。会计制度博弈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会计制度制定机构掌握了制定权,利用裁决权让其他局中人为制定者所代表的集团服务。
会计制度的博弈双方主要表现为政府与会计实务界(企业)之间的关系。会计理论界一般是会计制度博弈中的中介角色。一方面,会计理论界通过研究讨论和制定会计法规与政府发生联系,直接感受到较为充分的政府的“旨意”;另一方面,会计理论界又需要从实务界广泛听取意见和“呼声”,才能使制定出来的制度有可能达到“均衡状态”。但如果会计理论与实务界缺乏沟通,便会使得会计制度的制定者过多地接受政府的“旨意”而听不到群众的“呼声”,会计制度的制定者也就成了政府的代言人,最终使得会计制度的博弈由政府与企业的对弈转化为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对弈。这一矛盾的转化,显然不利于会计制度的制定和进一步完善,也难以使会计制度达到“纳什均衡”状态。
会计制度变迁中的博弈,在现实中表现为政府颁布的会计准则若有破绽或漏洞,市场主体就会利用机会钻营牟利,政府一旦发现了便会采取措施完善原来的准则,制定新的准则加以疏导、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便会展开新一轮博弈。经过多次博弈,会计制度就会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公认程度便会日益提高,纳什均衡便会逐步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最终趋向帕累托最优状态。因而,会计制度变迁过程是一个社会博弈过程,是一个帕累托优化过程。
二、我国会计制度变迁的特点
制度变迁可以采取“激进式”和“渐进式”两种方式。所谓激进式制度变迁即一步到位的制度变革。它是一种间断性的跳越,不具有过渡性的环节。渐进式制度变迁是逐步到位的制度变革。它是通过几个过渡性环节的相互衔接而呈现的连续性变异的演进过程。我国的会计制度变迁基本上是一种渐进的方式,即先在旧制度的边缘衍生出一些新的制度安排,通过新制度的不断发展来逐渐缩小旧制度的空间,然后达到整个会计改革的目标。这种渐进式的会计制度变迁决定了我国会计改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中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有两种基本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强制性会计制度变迁能利用政府的强制力的优势降低会计制度变迁的成本。尽管纯粹的强制性会计制度变迁可以取得会计制度的高效性,但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集团间利益冲突和知识准备不足等因素可能影响制度变迁的效果,以致我国二十多年来的会计制度变迁采取了以强制性为主、同时带有一定程度的诱致性的做法:将政府自上而下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与公众自下而上的探索和试验相结合,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制度创新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达到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实践证明,这种强制性中的诱致性在我国的会计制度制定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并大大减少了自上而下的整体改革过程中由于信息不足可能出现的风险。
2.我国会计制度的渐进式变迁是由会计制度的特点及国情所决定的。会计对经济的发展虽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从深层次上看,会计的发展始终依赖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因此我国的会计制度变迁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对整个经济制度变迁的适应。会计制度变迁的动力来自于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技术变迁可视为会计制度变迁的内在因素,新的知识被用于改变企业生产技术时,会使会计实务的内容更为丰富,诱导会计制度的改变;而经济体制变迁则是促成会计制度变迁的外在因素,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为适应经济转轨时期的经济环境,必须对原有的会计制度进行改革,使之适应新的经济体制。会计主体通过自身会计实务的变化去适应新的会计制度的变化,可称之为会计制度适应性。它是每个会计主体生存的前提。只有适应了会计制度的变迁,会计主体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