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判断关联方关系时,如何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解答】关联方关系往往存在于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即建立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特征,但是在具体应用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例如,两个企业有一位共同的董事,该董事能同时对两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虽然它们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但是也应当将这两个企业视为关联方。
从考试的角度来讲,一般来说,题目会进行详细的说明。否则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董事会宣告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中涉及到股利分配的,何时作为调整事项,何时作为非调整事项?如何处理?
【解答】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下同),或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均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企业发放的股利均作为实际发放年度的事项进行处理,企业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和"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均反映上年度实际分配的股利。
【问题】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应如何处理?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吗?
【解答】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定对某些会计政策进行重大改变,这将会影响其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处理,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账务处理时作为报告年度下一年度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来进行处理。
【问题】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的所得税应如何调整?
【解答】首先,要看题目的说明,按题目的说明进行处理。如果题目中说明"假定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均可调整应交纳的所得税",则处理中涉及到损益的,都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其次,如果题目中没有说明,那么要看调整的内容是否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且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调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的,则作为时间性差异处理,调整所得税和递延税款,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则不作处理;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不调整应交税金。属于时间性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