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4年5月开发建设电梯公寓一批,经过公开招投标,甲施工企业中标承建该工程。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以5000万元包干(设计变更另行办理结算),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向施工单位预付一定的工程款、备料款。每月根据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的80%再扣除部分预付款、甲供材料价款后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工程决算办理完毕,除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外全部支付施工单位。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支付工程款时应代扣施工单位营业税金(附加税费略去不计)。现将相关帐务处理说明如下:
1、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甲施工单位交来的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存入银行。
帐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履约保证金 100万元
2、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用银行存款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备料款200万元、预付工程进度款300万元。
帐务处理为:
借:预付账款——施工企业——预付备料款 200万元
——施工企业——预付工程款 3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钢材一批价款60万元、购入电梯3部价款50万元,钢材和电梯已验收入库。扣除预付款15万元以及电梯质量保证金1.5万元(2年质保期满后退还)后,以银行存款支付93.5万元。
帐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库存材料 60万元
原材料——库存设备 50万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购货款 15万元
其他应付款——质量保证金 1.5万元
银行存款 93.5万元
4、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施工企业拨付电梯设备实际成本50万元、拨付钢材实际成本60万元,抵作工程备料款。
帐务处理为:
借:预付账款——施工企业——预付备料款 110万元
贷:原材料——库存材料 60万元
原材料——库存设备 50万元
5、施工企业月末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监理单位、企业的工程管理部等审核后确认,应付工程结算价款600万元。
帐务处理分为:
借:开发成本——某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600万元
贷:应付账款——施工企业——工程款 600万元
6、次月初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本次应扣回预付工程款100万元、扣回工程备料款(含价拨的材料设备)80万元,并代扣工程营业税金18万元用银行存款202万元以及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施工企业。
帐务处理为:
(1) 抵扣工程预付款和备料款
借:应付账款——施工企业——工程款 180万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施工企业 100万元
预付备料款——施工企业 80万元
(2) 代扣营业税金
借:应付帐款——施工企业——工程款 18万元
贷:应交税费——代扣营业税金 18万元
(3) 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
借:应付帐款——施工企业——工程款 40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2万元
应付票据 200万元
说明:如果开发商不代扣营业税,则施工单位应开具600万元的发票;如果开发商已经代扣营业税,则由开发商向主管税务机关为施工单位代开600万元的发票。
7、以后每月支付工程款与〔例6〕基本相似,其帐务处理就不再赘述。
8、2005年8月,施工单位的工程决算经过开发商委托的造价审核机构的审计,双方确认的工程总造价为5500万元。在这以前,施工单位累计完成施工产值4900万元,甲方已经确认,并进行了帐务处理,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计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4900万元,已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3920万元,应付施工单位工程款980万元。根据工程决算资料,甲乙双方的财务部门办理了财务结算。除应该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275万元、代扣营业税金47.4万元外,一次性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257.6万元。
帐务处理为:
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 600万元
应付帐款——施工企业-工程款 98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质量保证金 275万元
应交税费——代扣营业税金 47.4万元
银行存款 1257.6万元
说明:本例中,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金额应该是15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