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会计师法律的责任的概念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并从事会计审计业务两年以上,经省级注会协会注册的职业人员。
(一)注册会计师主要有如下五项业务:
1.审计业务。包括有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2.鉴证业务。如审阅、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审核等。
3.税务业务。包括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4.管理咨询。如公司的治理结构、信息系统、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经营效率、效果和效益等提供诊断及建议、意见。
5.会计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法人制度的完善,被誉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将呈扩大趋势。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行为越来越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才能维护市场的秩序,防止虚假验资、抽逃税款的行为。经济相关法律中都明确的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违反法定职责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谓法律责任,即指行为人违反或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或合法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一种不利的制裁性后果。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活动的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一种不利的制裁后果。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的责任的特征
1.法律责任主体的特定性。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通过国家注会考试,并经省级注协注册的执业人员,非满足此条件的会计人员及非执业人员都不能成为法律责任的主体。
2.法律责任产生的执业行为的违法性。
所谓执业性即指主体是执业人员,行为是执业行为,内容是专业性活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执业义务产生的,这是与非执业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区别的一个标志。
3.法律责任产生的主观性。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产生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违法执业主观有过错。法律上的过错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故意,即已预料到不法后果,积极追求后果的发生或放任后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过失,由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引起。
4.法律责任承担的法律性。
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法律有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法律规范。不同的违法行为,不同的违法程度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是不同的,构成的犯罪的行为,则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5.法律责任类型的多样性。
如上所述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依据有民法、行政法、刑法。因此,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