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资产负债表涉及到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与抵销处理。对于调整分录来说,并不是简单的权益法追溯这么简单。对于一次投资形成合并的情况比较简单,完全按照权益法来追溯调整就可以了,调整主要按照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调整;如果是多次(我们关注两次投资)投资形成合并的,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形成合并前是成本法核算的,那么追溯调整的时候相当于是追加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那么关注的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如果形成合并前是权益法核算的,权益法追溯的时候相当于就是权益法的继续核算,关注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关于合并抵销分录的了解基本不需要多么高的层次,只需要掌握基本的分录处理。
1、一次投资形成合并
初始计量原则
一次投资形成合并的情况,初始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调整思路有两种:一种是按照权益法对于初始投资进行调整;另外一种是调整分录的时候不对于初始投资调整,一并在抵销分录的时候调整。
第一种调整思路下:比较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和形成合并后的成本法确认的入账价值,对于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高于成本法下入账价值的部分追溯调整。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同一控制下投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按照权益法是应该调整留存收益。
初始计量会计处理
例题1、正保公司07年初投资非同一控制下乙公司取得80%股权,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000万。正保公司为合并付出银行存款1000万,承担短期借款200万。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调整分录如下: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1000+200=1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
贷:银行存款 1000
短期借款 200
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2000×80%=16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600
贷:银行存款 1000
短期借款 200
营业外收入 400
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
盈余公积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