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主要包括个人按月领取的工资奖金((以下简称“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假设不考虑股票期权所得和低价取得住房所得),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除了年终奖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外,纳税人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员工的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份额,从而使工资薪金所得最大限度地享受低税率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虽然全年一次性奖金先除以12确定适用税率,但是只扣除了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因此全年一次性奖金其实只有十二分之一适用了超额累进税率,另外十二分之十一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比较特殊,所以应该尽可能多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尽可能少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筹划思路都是有问题的。
单位或个人可以按以下步骤分配员工的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
第一步,根据个人年收入总额,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扣除年法定可扣除费用19200元后的余额);第二步,假设将年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按月平均发放,测算月工资适用的最高税率;第三步,在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不能高于月工资适用最高税率的前提下,将月工资适用高税率的部分适度转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并测算税负最低点。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6000元(年收入为19200~25200元)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6000元时,即使全部按月平均发放,其适用的最高税率也只有5%,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考虑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比例问题,只要确保每月工资高于法定扣除费用1600元(即充分享受费用扣除),并且小于2100元(避免适用10%以上的税率)即可。
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24000元(年收入为25200~43200元)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24000元时,如果全部按月平均发放,其适用5%税率的金额为6000元,适用10%税率的金额为0~18000元。因为只有两档税率,所以只要将适用10%税率的部分转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并适用5%的税率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限额为6000元,如果超过6000元,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就要适用10%以上的税率征税,反而会增加税收负担。
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60000元(年收入为43200~79200元)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60000元时,如果全部按月平均发放,其适用5%税率的金额为6000元,适用10%税率的金额为18000元,适用15%税率的金额为0~36000元。随着月工资适用高税率的金额逐步增长,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也应当相应增长,但是如果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超过6000元,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将由5%跳跃性增加到10%。当适用15%税率的金额达到多少元时,将其全部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并适用10%的税率,与将其中6000元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并适用5%的税率,两者税负相等呢?
我们设这个金额为x,于是有:
x×10%-25=6000×5%+(x-6000)×15%
检验条件:600024000,则等式左边全年一次性奖金就要适用5%或者15%以上的税率,等式将不成立。)
解之得:x=11500由此可见,当月工资适用15%税率的金额为0~115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35500元)时,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应为6000元;当适用15%税率的金额等于115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5500元)时,将其中6000元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将11500元全部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负相等;当适用15%税率的金额为11500~240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5500~48000元)时,应当将这部分金额全部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当适用15%税率的金额为24000~360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8000~60000元)时,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仍应为24000元(注: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突破24000元,适用税率将由10%跳跃到15%,反而会增加税收负担)。
试以案例说明,如李某2007年度年薪为94000元,平时每月领取2000元,年终一次性领取全年一次性奖金70000元。
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2000-1600)×5%×12+70000×20%-375=13865(元)
如果对照最低税负方案,安排李某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平时每月领取[(94000-24000)÷12]=5833.33元,那么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833.33-1600)×15%-125]×12+24000×10%-25=8495(元)
可见,按最低税负方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13865-8495=5370元。
在使用最低税负方案分配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单位对于劳动关系和年收入较为稳定的员工,可对照上表预先制定年度工薪支出方案。因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薪数额和支付时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最低税负”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完全实现。但各单位仍可参照最低税负方案合理安排员工的工资薪金结构,并尽可能均衡发放月工资,从而使个人所得税负担接近于最低税负。
2、当应纳税所得额处于临界点(35500、106000、355000、940000、1640000)附近时,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有两种选择。例如当应纳税所得额为355000元时,全年一次性奖金安排60000元与安排115000~240000元的税负是相等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