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银行回函。
(1)向被审计单位在本期存过款的银行发函,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
(2)确定被审计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函证结果的差异,对不符事项做出适当处理。
银行存款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需要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有关单位发函询证,以验证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函证银行存款余额是证实资产负债表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通过向往来银行函证,注册会计师不仅可了解企业资产的存在,还可了解企业账面反映所欠银行债务的情况,并有助于发现企业未入账的银行借款和未披露的或有负债。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是否对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的银行进行函证,这通常是因为有可能存款账户已注销但仍有银行借款或其他负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