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取得和收回应收票据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应收票据转让
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
财务费用 【按贴现息部分】
贷:应收票据 【票面金额,不附追索权利】
短期借款 【票面金额,附追索权利】
二、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也应计入应收账款,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五、应收款项减值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1.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按应减记的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编制相反会计分录。
2.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3.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