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权损益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提取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的分配
未分配利润-年末
上述分录的理解如下:
假设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母公司对子公司按照权益法调整确认的投资收益其实就是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假定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零,子公司本期净利润就是子公司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是本期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来源,包括提取盈余公积和对所有者(或股本的分配),
从子公司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来看,其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净利润就是其本期利润分配的来源,而本期利润分配和期末未分配利润就是利润分配的结果,所以母公司本期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调整的投资收益和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正好与子公司本年利润分配项目相抵销。同理,如果不是全资子公司,则投资收益与少数股东损益加上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就为子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