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综合辅导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个人所得税知识点小结

来源:233网校 2012年7月16日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

  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

  特许权使用:

  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编辑推荐:2012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特点以及报考建议

2012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特点及报考建议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