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经营中,商贸企业一般会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地位选择视同买断或收取手续费这两种不同的代销方式。但在代销差价(视同买断方式)和手续费(收取手续费方式)相同的情况下,从税收角度分析,受托方企业如何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代销方式很有讲究。
商贸企业常见的代销方式有两种: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视同买断代销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事先签订协议,双方按照协议价进行代销货款的结算,而受托方对外销售代销货物的价格可以自主决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货物,根据已代销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双方约定比例或者按照销量乘以双方约定的金额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
在实际经营中,商贸企业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市场地位选择不同的代销方式。那么,在代销差价(视同买断方式)和手续费(收取手续费方式)相同的情况下,从税收的角度分析,受托方企业应如何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代销方式就很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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