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免试申请需提交资料(2份):
1.填写《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免试申请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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