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距考试不到二个月了,如从现在抓紧时间学习经济法,还来得及。经济法的学习有其自身的特点,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突破。
经济法的考试内容,应该说大部分的内容是可以从教材直接找到答案或是通过推断得到答案,所以把握教材是最基本的着眼点,万变不离其宗吗!所以我们的口号就是:教材→章节练习→教材→模拟题演练→教材→错题重演→教材
如何利用这短短的两个月最快速地对教材融会贯通?
如果您属于还从没看书的那类,可以从这里开始…………
首先,还是让我们看看教材今年的结构吧!
一、教材与去年一样还是14章。其中重点章节应是第4、6、7、8、12章,次重要的章节是第2、5、9、11、13章,另外几章属于一般的章节了。
二、今年教材中会进行调整的内容:
(1)变化最大的两章:第四章的公司法和第七章的证券法。因为这两章的内容涉及到公司法和证券法两门法律,而这两个法律都是2005年10月份通过,2006年1月1日新实施的法律。历年考试这两章的都是很重要,就更别说今年对这两章的内容还作了重大调整,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了。
(2)其它各章基本没有太大的实质性的变化的内容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这一章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一章的第三节无效法律行为代理是一个重点问题,第四节的诉讼时效是很重要的内容,这两部分内容在近5年的考试中都三次出现过考查。
第二章,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出资方式和事务管理是重点问题,法律没有发生变化,教材内容也没有变化;合伙企业法中的债务清偿、损益分配原则是重点,也是难点,不仅可以考查客观题,也可以案例题进行考查;国有企业法在考试中的分量并不是特别重,但是近两年对国有企业改制的问题已经成了一个热点问题,那么,在考试的卷面上应该会有所体现,所以,利用外资改组国企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应该重要把握的。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由于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规、司法解释的内容不断地在更新,所以,对于国有产权的转让制度应该作为一个重点来看。2005年关于国有产权转让制度刚刚考过一个案例题,那么,今年就可以按照客观题来作好准备。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这是比较成熟的法律,重点内容应该是合资企业法的规定,考生应该解决两个难题:(1)外资并购境内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期限和比例。
第六章,破产法。这一章虽然是很重要的内容,但是新的破产法还没有出台,现在教材中的破产法规定主要是依据最高法院对破产法的一个司法解释。所以,我们可以重点把握“三构成”,“一顺序”和“四权能”,也就是:破产财产、破产费用、破产债权的构成;清偿顺序;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和撤销权。
第八章,合同法。这是非常成熟的法律,历年考试中也经常进行考查。因此,考生就要对近几年当中没有考查过的问题多加关注。对于难点问题要提早解决。比如,合同的保全措施,也就是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定;担保法当中的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而对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的新内容,应重点把握。
第九章,合同法(分则)。教材当中对于合同分则部分十五类合同都进行了讲解,可是没有必要将这些类合同一一掌握。
(1)买卖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合同,在历年的考试当中经常考查,这部分内容出题方式非常灵活,可以和公司法、证券法相结合,可以和票据法相结合,它和别的章节的结合点很多。
(2)委托合同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类合同,完全可以用案例的方式进行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