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备考经验

2013注册会计师答疑解惑:处置固定资产怎么交税

来源:233网校 2013年9月4日

注册会计师考生答疑解惑:处置固定资产怎么交税

疑问汇总: 2013年注册会计师冲刺阶段考生关注的八大疑问 热点文章

  为辅助注会考生提高阶段备考,小编特精选大家关心的提问,整理答案供考生参考,以下是有关处置固定资产如何缴税的提问。

  提问:

  某服务性企业处置一辆旧汽车,取得变价收入2万元,请问这两万元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如何计算呢?

  回答:

  1、以上情形不用缴纳营业税。处置固定资产缴税情况归纳如下: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第一、属于企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第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以使用过的货物;

  第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以上有一个条件不具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3、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欢迎进入233网校注册会计师会员中心群组相互交流>>

  重要通知:10月20日北京、深圳增设《会计》考试

  专题推荐: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专题

  备考专题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专题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课后章节练习及答案专题

  为了帮助大家通过考试,233网校为大家并提供注册会计师各科目VIP班(含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真题解析班+机考实战班)免费试听 点击进入>>,233网校祝大家考试成功!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