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了20项新的审计准则以及1项新的审阅业务约定书标准,这也是“国际准则趋同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
上述20项新的审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采纳了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开发的最新同类准则中的规定,并将于2004年12月15日以后开始的财年适用于所有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准则的要点包括:
就审计事项与管理当局沟通
审计重要性
审计抽样
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关联方审计
审计师对持续经营的判断
同时,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前发布的审计准则声明仍适用于2004年12月15日之前开始的财年。
新的审阅业务约定书标准的生效取决于其签发日期(比如2005年6月)。同样地,新准则也采纳了国际同类准则中的规定,目的是为财务报表的审阅业务约定书的签订提供指南。
香港会计师公会早在2004年11月就发布了新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在意见征求过程中,新准则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
新准则的采纳将使香港的审计业务与国际审计与审阅业务准则保持步调上的统一,从而在国际准则不断改进的过程中显著地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