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法规库>财政法规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3月20日

  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未获得财政部门采购进口产品核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擅自采购进口产品的;

  (二)出具不实申请材料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二十四条 专家出具不实论证意见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同时遵守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的,应当按照国际招标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作出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表1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文件名称    
申请文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金额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项目使用单位    
项目组织单位    
申 请 理 由    
盖 章 
年 月 日 

  表2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拟采购产品名称    
拟采购产品金额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二、申请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原因阐述:

 

三、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表3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拟采购产品名称    
拟采购产品金额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二、申请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原因阐述: 

三、专家论证意见 

专 家 签 字       

年 月 日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