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世界各国治理通货紧缩的历史经验,还是从我国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来看,缓解和消除通货紧缩的措施,既要从相关体制改革、制度创新、结构调整等方面入手,以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障碍,又要适时调整政策内容,特别是加大相机抉择的财政——货币政策的调节力度,以收到明显的政策调控效果。
一、调整财政投资政策的内容和方向,尽可能放大财政投资政策的即期扩张效应及中长期的维持与推动效应。
正如买方市场条件下的需求不足,将是今后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种“常态”,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一样,当前的政府(财政)投资拉动政策,是在我国特定条件下采取的一种特殊举措,不可能长此下去。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拉动”和“带动”,而不可能是包办或替代——对民间投资的替代。因此,如何放大财政投资政策的即期乘数效应,并为中长期投资需求的增长奠定基础,就成了衡量积极财政政策功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有利于化解通货紧缩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必须适时调整扩张性财政投资政策的方向和内容。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这方面可供考虑的举措主要有三:
——适当缩小国家财政对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全额)投资规模,抽出部分财政投资资金,通过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多种途径,以吸纳、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做,一则可收到放大财政政策“乘数效应”之利;二则可把近期的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在必要而合理的规模上;三则还可为国家财政直接投资规模的逐步缩减,以及积极财政政策的择机转型创造条件。
——调整财政投资方向。去年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将增发的1000亿元国债以及与之配套的1000亿元信贷资金,主要投向了基础设施建设,这对推动当年和近期的经济增长,无疑起了明显的拉动作用。但从中长期来看,过分强调不搞加工工业,特别是不投入技术装备工业和技术改造的做法,将对后续的经济增长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为了把财政政策的短期和中长期效应有机结合起来,须对财政投资方向进行适时调整。即除了继续进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之外,还应有选择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对关乎工业和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加工工业,特别是技术装备工业,以及高科技产业的投资需求,予以更大的财政支持。其中包括通过实行结构性的税收减免、投资抵免、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以定向支持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那些具有旺盛活力与关联、带动效应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并通过基础性的技术装备工业的升级换代,为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冲出由于实体经济不发达和低水平所造成的市场疲软、需求约束和通货紧缩陷阱而创造条件。这样做,不仅符合我国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方向,而且是缓解乃至消除通货紧缩压力的一项治本之策。
——发行专项建设国债,一方面减轻国家财政的债务压力,提高投资效果,同时可收到更好更大的政策扩张效应。所谓专项建设国债,简而言之,就是将此类国债的发行,以及项目投资、项目经营和还本付息等活动,建立在运用这些国债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收益上,并最终以(国有)资产转让和经营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财产基础和资金来源。这种做法,能收到刺激经济、减少财政债务负担、提高投资的资本化(资本金)程度、增加国有资产比重和控制力、优化经济和产业产品结构等多重功效。事实上,除了某些所谓“纯公共产品”之外,现有的许多财政性投资对象(如公路、铁路、机场等),都可考虑和试行这种投资形式。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就发行了大量的专项建设国债,用于满足某些公共事业、公共工程和大型项目的贷款需要,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财政政策直接启动消费需求的力度。
去年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对投资需求起了明显的拉动作用,但对最终消费需求的提升作用还有待加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卖方市场——短缺经济条件下,我们一直习惯于把刺激经济的重点放在投资和生产上,亦即放在增加产品供给上,因为供给的“短边”约束始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然而,在买方市场已初步形成的条件下,需要刺激的重点则是消费需求,有效需求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方面。从一定意义上讲,刺激投资和生产固然也是在提供需求,但这只是中间需求,它究竟能对经济增长发挥多大的作用,究竟能否提高经济效率,则取决于最终需求的状况。正是有鉴于此,近期就应适时加大直接启动我国消费需求的财政政策力度。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这方面的突出矛盾,就是广大干部职工的低收入、高支出预期,已成了扩大即期和中远期消费需求的一个严重障碍。理论和国内外的实践都充分表明,稳定人们的收支预期,尤其是增加对低收入者的补贴,不仅是在经济紧缩期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而且其直接转化为即期消费需求的比例也最高、最快;定向增加对国家工薪阶层的住房补贴,不仅可以缓解现行低工资与住房货币化的尖锐矛盾,而且是使建筑业成为支柱产业的一个重要推力;社会保障制度的尽快建立,则是消除目前大多数人消费后顾之忧,消费心理不确定性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然而,无论是改革收入分配体制,还是加快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步伐,都需要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在国家财政长期紧张的情况下,如何筹措这些资金,就成了举国上下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难点和焦点。从当前我国的现实出发,满足上述需要的筹资对策有:
——调整国家的现有预算安排。
改善低收入者的收入状况,提高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及其预期,充实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等,就财政支出属性而言,均属于经常性支出的范畴,因此如何扩大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来源,就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其中,可供考虑的一个办法就是调整现有的国家预算安排,即把近年来的经常性预算结余,不再转入建设性预算,而留作用以扩大经常性预算之需。这可称之为“调”。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挤”出一部分财政资金用来满足上述需求。
例如,配合市场化进程和政府职能转换,适当缩减政府的支出与投入范围;配合国企改革,逐步减少企业的亏损补贴;在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大力压缩各种形式的价格补贴;配合政府机构改革,以及支出制度的创新(如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压缩行政事业费支出等等。
——通过对国有资产存量的有效利用,“变”(现)出一块资金来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例如,对大中型企业的“办社会”资产部分实行“”剥离“,一方面可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同时又间接增加了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来源。通过对中小企业国有资产的多种处置方式,也可变现出一部分资金来满足类似的需求。
三、从速推进费税体制改革,是持续扩大内需、遏制当前通货紧缩的一个重要环节。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这种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其一是,通过费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的非税负担,以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为提高城乡市场主体的投资——消费能力奠定基础。
我国人口中的2/3居住在农村,农民理应是最大的消费群体。但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却从“七五”时期将近50%锐减至1997年的39%。其中,农民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购买力水平低下,可说是一个基础性的原因。而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则是“苛费猛于虎”,大量侵吞和蚕食了农村和农民的有限收入。有关资料表明,1998年,尽管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下降2.36%,但农民上缴的三提留、五统筹仍比上年增长了1.4%, 加上各种摊派和罚款,比交纳的税金还多出13%。
至于各类企业所承受的各种非税负担,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此只列举三个数字就可见一斑:一是据初步统计,近年来企业上缴国家财政的资金,仅占各种收费摊派的1/3 强; 二是近两年取消不合理收费26710项,涉及金额每年985亿元,相当于全国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的两倍;三是在有些技术改造项目中,除按国家规定上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外,还要交纳各种费用20多种,两者合计占总投资的30%以上!难怪不少企业扼腕长叹:不改造等死,改造找死。
可见,大力、从速推进税费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和企业难以承受的非税负担,不仅是完善企业制度、规范市场竞争环境、保护企业积极性的紧迫需要,而且也是依法增加农民和企业可支配收入,促进城乡投资和消费需求,缓解通货紧缩压力的必要举措。大量事实已充分表明:“三乱”不除,非但企无宁日、农无宁日,扩大内需,化解通货紧缩的目标也必将遭严重挫折。正因如此,我们把它视为治理通货紧缩的一项重要对策。
其二是,通过清费正税,大力整顿、规范和完善政府的收入机制,认真解决多年来各种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恶性膨胀、愈演愈烈,大量蚕食和挤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积弊,为增强国家可支配财力,振兴国家财政,并在此基础上提高财政政策的反通货紧缩力度提供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