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非执业会员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道德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非执业会员应当在工作单位中倡导以道德为基础的文化,以促使高级管理层重视道德行为。
二、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1.自身利益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2.自我评价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3.过度推介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4.密切关系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5.外在压力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三、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
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包括下列两类: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规定的防范措施和在具体工作中采取的防范措施。
在具体工作中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建立合理的监督体系;
2.制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制定恰当的人员招聘政策和程序;
4.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5.实施恰当的惩戒程序;
6.领导层倡导和培育以遵守道德规范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7.监督员工的工作质量
四、潜在的冲突
非执业会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但有时履行对工作单位的责任与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职业义务之间会存在冲突。非执业会员通常被认为会支持工作单位确立的合法、符合道德标准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规则和程序。但是,如果某一情形或关系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非执业会员应当确定如何应对不利影响。
如果履行工作职责与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冲突,非执业会员应当确定如何解决这种冲突。非执业会员可能会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承受上级主管、经理、董事等方面的压力,从而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这种压力可能导致非执业会员出现下列行为:
1.违反法律法规;
2.违反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3.参与实施不合法的盈余管理;
4.欺骗或故意误导他人,特别是欺骗或故意误导会计师事务所或监管机构;
5.发布严重歪曲事实的财务报告或其他报告,或者与此类报告发生牵连。非执业会员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向工作单位内部、独立的职业咨询专家或相关职业团体寻求建议;2.运用工作单位内部正式的冲突解决程序;
3.征询法律意见。
五、信息的编制和报告
(一)非执业会员的职责非执业会员在编制和报告预测和预算、财务报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声明书等信息时,应当公正、诚实,遵守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使得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信息。
在编制或批准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时,非执业会员应当确信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非执业会员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以适当的方式编制和报告南其负责的信息:
1.清楚地描述交易、资产和负债的性质;
2.及时并恰当地分类和记录信息;3.在所有重大方面准确、完整地反映事实。
(二)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及防范措施
如果非执业会员因外在压力或自身利益而与误导性信息发生牵连,或通过他人的行为与误导性信息发生牵连,将对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等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压力来源、信息误导程度等因素。非执业会员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防范措施包括向治理层、管理层或相关职业团体咨询等。
非执业会员对于认为存在误导的信息,如果无法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应当避免与之发生牵连或继续保持牵连。非执业会员可能无意中与误导性信息发生牵连,一旦知悉这一事实,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终止牵连。在确定是否有必要向有关部门报告该事项时,非执业会员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必要时,非执业会员可以考虑向工作单位提出辞职。
六、专业知识和技能
非执业会员应当遵循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只有在经过专门培训并且获得足够的经验后,才能承担相应的重要工作。
非执业会员不得夸大其专业知识水平或工作经验,故意误导工作单位,以及在需要时放弃寻求专家的建议和帮助。
在非执业会员履行职责时,下列情况可能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1.缺乏足够的时间;
2.获取的信息不完整、不充分或范围受限制;
3.缺乏应有的经验、培训或教育;
4.缺乏足够的资源。
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序取决于非执业会员在工作时与他人合作的范围、工作的资历以及对其工作监督和复核的程度等因素。
非执业会员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防范措施的主要包括:
1.接受更多的建议和培训;
2.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履行相关的职责;
3.获得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的帮助;
4.在适当时间向上级主管、独立咨询专家或相关职业团体咨询。
如果不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非执业会员应当确定是否拒绝执行相关的工作。如果非执业会员认为拒绝执行相关工作是恰当的,应当向工作单位清楚说明原因。
七、经济利益
(一)自身利益导致的不利影响
当非执业会员或其近亲属在工作单位拥有下列经济利益时,可能因自身利
益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1.在工作单位拥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的价值可能直接受
到非执业会员决策的影响;
2.有资格获得与利润挂钩的奖金,奖金的价值可能直接受到非执业会员决策的影响;
3.直接或间接持有工作单位的股票期权,其价值可能直接受到非执业会员决策的影响;
4.直接或间接持有工作单位的现在可行权或即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5.在达到某些目标后,可能有资格获得工作单位的股票期权或与业绩挂钩的奖金。
(二)评价不利影响的重要程度和防范措施
非执业会员应当评价因经济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工作单位制定政策和程序,规定由独立于管理层的委员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形式及其水平;
2.根据工作单位的内部政策,非执业会员向治理层披露所有相关利益,以及相关股票的交易计划;
3.非执业会员向上级主管、治理层或相关职业团体咨询;
4.工作单位开展内部审计或接受外部审计;
5.工作单位开展职业道德和与内幕交易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非执业会员不得操纵信息或利用涉密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八、礼品和款待
(一)接受礼品和款待
1.礼品和款待产生的影响
非执业会员或其近亲属可能接受礼品和款待。礼品和款待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馈赠礼物、热情款待、优惠待遇或“套近乎”。
如果非执业会员或其近亲属接受相关方礼品和款待,可能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如果非执业会员或其近亲属接受相关方礼品或款待,非执业会员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如果相关方提供礼品和款待是为了影响非执业会员的行为或决策,促使其做出违法或不诚实的行为,或获取其掌握的涉密信息,则因自身利益对非执业会员遵循客观和公正以及保密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在接受礼品和款待后,如果对方威胁将事实公开,以损害非执业会员或其近亲属的声誉,则因外在压力对非执业会员遵循客观和公正以及保密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2.对不利影响的判断及采取的措施
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及其重要程度取决于诱惑的性质、金额及其背后的意图。非执业会员可以容忍的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所产生不利影响的最大程度。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非执业会员当时所能获得的所有具体事实和情况后,很可能认为该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取决于礼品和款待的性质、价值和提供者的意图。
非执业会员应当评价接受礼品和款待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并确定是否采取下列行动:
1.当相关方提供礼品和款待时,立即告知治理层或较高级别的管理人员;
2.在征询法律意见后,确定是否将相关方提供礼品和款待的事实告知对方单位或监管部门;
3.当近亲属收到相关方提供的礼品和款待时,告知近亲属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需采取的防范措施;
4.当近亲属被竞争对手或潜在的供应商聘用时,告知治理层或较高级别的管理人员。
(二)提供礼品和款待
非执业会员可能面临压力向相关方提供礼品和款待,以影响相关方的判断或决策过程,或获取相关方掌握的涉密信息。
非执业会员不得向相关方提供礼品和款待,以对相关方的职业判断产生不当影响。
如果工作单位为了促使相关方做出违法或不诚实的行为,或获取其掌握的涉密信息,要求非执业会员向相关方提供礼品和款待,非执业会员应当遵守有关解决道德冲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