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课程讲义>经济法课程讲义

2020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精讲班讲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来源:233网校 2019年11月26日

233注册会计考试网提供MR.H老师《经济法》精讲班课程讲义,本节视频讲解注册会计经济法精讲班考点。免费试听注册会计MR.H老师精讲班课程>>免费试听注册会计MR.H老师精讲班课程>>

下载233网校APP免费看注会历年真题解读视频!

233网校APP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17讲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四、物权法基本原则 【中】

三大原则

含义

效力

(一)物权法定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1、种类法定: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内容法定: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3、产生法定:一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司法判例

1、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物权创设行为无效。

【案例】叔侄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有权优先购买,侄子在未满足叔父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被将祖宅售予他人,叔父有权宣告买卖无效。 

【解析】这一约定因为违反物权种类法定原则而无效,即使侄子违反约定将祖宅售予他人,叔父亦不得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但是,这一物权法上无效的约定在合同法上仍然有效,因此,叔父有权请求违反约定的侄子承担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
  2、行为人设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为无效。

【案例】质权之设立,须以向质权人转移质物占有为前提,如果甲乙约定就甲的手表为乙设立质权,但手表仍存放于甲处,该质权设定行为即因违反物权内容法定原则而无效。

(二)物权客体特定

一物一权(所有权):

一个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同时设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对比】一物数卖

一物一权原则与以下情形并不矛盾:
(1)多人共同对一物享有一项物权(所有权),因为多人只涉及多数物权人,而一物一权表现的是物权客体与权利本身的关系。
(2)在一物之上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如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共容、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共容等。

(三)物权公示

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

(1)物权移转的效力

①不动产登记生效(不动产抵押、建设用地使权)

【例外】合同成立时生效,登记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②动产交付生效

【例外】

A.合同成立生效:动产抵押权、动产浮动抵押权

B.登记对抗: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机动车)

(2)物权推定

动产占有人被推定为动产所有权人,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及其所享有的权利被推定为真实。

(3)公信效力:公示产生公信

【嚼烂真题-15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

 A. 物权相对原则

 B. 物权法定原则

 C. 物权公示原则

 D. 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物权法基本原则。物权是绝对的,债权才是相对的,A不仅表述错误,即使是物权绝对也只是物权的特点,而不是基本原则。

【学习提示】不要把物权的特征(支配性、排他性、绝对性)和物权的原则混淆。

【牛刀小试-单】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的其中之一就是物权内容的法定,即不能约定,当事人不能自由约定物权中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任何一个权能的增加或减少,这个只能由法律来规定。 案例中,甲在赠予合同中约定限制学校转让的内容,这违反了物权法定之内容法定。但是,这并不影响甲与学校之间赠予合同的效力,赠予合同只要满足三个要素就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标的合法,主体合格甲有处分权,完成交付。附义务赠予,学校不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撤销学校赠予合同。

【学习提示】一定要把此题所反映出来的出来的物权和债权 一马归一马的法理。 

——本内容来自233网校注册会计师MR.H老师《经济法》课程讲义,版权归233网校,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扫码领取注会备考资料

注会备考资料下载

考试难度提高→速来领取注册会计师备考资料>>

热点关注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讲义| 经济法模拟试题

cpa各科历年真题及答案

注会刷题太费脑?听完老师讲讲考点和答题技巧,你会豁然开朗!严谨细致的孙文静老师、魅力超凡的MR.H+葛广宇老师,带你读薄教材,举一反三,做题才能更有效率!【点击马上听课>>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