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7 年拟增发新股,乙公司以一项账面余额为 450 万元、已摊销75 万元的商标权抵缴认购股款 445.2 万元;投资协议约定该无形资产的含税价值为 445.2 万元,等于其含税公允价值。2×17 年 9 月 6 日甲公司收到该项无形资产,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当日甲公司收到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无形资产价款为 42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25.2 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商标权的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甲公司计划将该项无形资产用于生产产品。
2×17 年 9 月 6 日该项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式投入使用。甲公司与商标权相关的会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2×17 年年末商标权账面价值为 420 万元
B.商标权摊销时计入资本公积 15 万元
C.商标权摊销时计入制造费用 14 万元
D.商标权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 1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