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订立5年期的仓库租赁合同,租赁期开始日为2022年1月1日,甲公司有5年的续租选择权,但是租赁期开始日不能合理确定将会行使该选择权。2025年1月1日,乙公司在通知甲公司的情况下,可以于2025年3月31日后解除与甲公司的合同,且无需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甲公司没有提前终止租期的选择权。租赁开始时,合同的租赁期为()
A.4年3个月
B.4年
C.5年
D.10年
2021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订立5年期的仓库租赁合同,租赁期开始日为2022年1月1日,甲公司有5年的续租选择权,但是租赁期开始日不能合理确定将会行使该选择权。2025年1月1日,乙公司在通知甲公司的情况下,可以于2025年3月31日后解除与甲公司的合同,且无需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甲公司没有提前终止租期的选择权。租赁开始时,合同的租赁期为()
A.4年3个月
B.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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