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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学校06年CPA考试税法内部辅导讲义(二)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5日

(二)融资性租赁(金融租赁):

1、租出方:

(1)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内资)或商务部(批外资)批准,从事融资租赁的单位,其收取的租赁费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5%的营业税;

(2)未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的单位,如果转让租赁货物的所有权,缴纳增值税;如果转让使用权,则应缴纳营业税。

2、租入方: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增值税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三挡)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 

3、零税率:出口货物

(二)小规模纳税人(两档) 

1、基本税率:6%

2、低税率:4% (小规模商业企业;典当业;寄售业;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等)

四、视同销售与不予抵扣项目

五、销售折扣、折让、退回

六、以物易物、以旧换新

七、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

八、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同步练习题】

增值税征税范围

【例1】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商店服务部为其本店职工修理手表   B.企业受托为另一企业加工服装

C.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D.汽车修配厂为本厂修理汽车

【例2】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汽车的修配B.房屋的修理(修缮)C.房屋的装璜D.机器设备的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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