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一)一般销售行为
1、销售额的确定
2、举例:
【例1】某烟厂(地处市区)2004年9月份销售卷烟100标准箱(每标准箱50000支),每条(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每标准条80元(不含税)。则:
(1)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元;
(2)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元;
(3)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城建税( )元;
(4)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元。
参考答案:
1标准箱=250标准条
100标准箱=25000标准条
应纳消费税=100×150+80×25000×45%=915000(元)
应纳增值税= 80×25000×17%=340000(元)
应纳城建税=(915000+340000)×7%=87850(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915000+340000)×3%×50% =18825(元)
【例2-1】某卷烟生产企业2004年9月份销售卷烟100标准条,每标准条售价70元(不含税),该卷烟市场每标准条零售价格为97.2元(含税价)。则:
(1)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消费税为( )元;
(2)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增值税为( )元。
参考答案:
定额税=0.4×150=60(元)
比例税=97.2/(1+35%) ×45%×100=3240(元)
应纳消费税=定额税+比例税=3240+60=3300(元)
应纳增值税=70×100 ×17%=1190(元)
【例2-2】接【例2-1】,如果将每标准条售价70元改为80元。则:
(1)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消费税为(3660)元;
(2)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增值税为( )元。
【例3】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销售气缸容量2200毫升的小汽车100辆,出厂价为每辆23.4万元(含税价),外加有关手续费2.34万元,如果符合欧Ⅱ标准。则:
(1)应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2)应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例4】某橡胶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汽车轮胎取得货款,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万元;销售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以成本价转给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一批,成本价60万元,门市部当月全部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74.88万元。已知汽车轮胎适用消费税税率10%。则:
(1)应纳消费税( )万元;
(2)应纳增值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