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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CPA备考-税法盲点难点全套总结-2-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1月1日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易错问题总结

1、实际交纳的三税为计说依据。凡是涉及到三税的,除了两个特殊情况外,即1、机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2、进口不征以外,其他全部要征收。征收中涉及到一个减半征收,即生产卷烟的单位交纳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

2、进口不征,出口不退问题。

3、三个税率的问题。城建市区为7%,县城镇为5%,其他为1%。其中教育费附加只有一个税率3%

4、税率确定问题。以交纳或代收代缴三税的纳税人的地区确认税率。委托加工时,除受托人为个体经营者外,代收代缴消费税,则消费税的城建按照受托人所在地确定税率。这里注意,凡是涉及到代缴三税情形的,就要以代缴人的地区确定税率了,很容易忽视的一个地方~!

5、退城建问题。出口城建不退,但涉及到减免退税的,城建可以相应退回。这里要注意,减免部分的三税来计算减免退回的城建。

6、罚城建问题。这是本章的重难点,涉及到税务部门要求查补三税的,城建应相应查补,由于查补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应将城建计算进去,而税务部门追收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计算城建。这里注意查补和追收的区别,另外是容易出客观计算题的地方。千万要注意计算哪些该计算城建,那些不该计算。而且要注意计算滞纳金天数,题目一般不会告诉滞纳金的比例,一般为每日0。05%。

例:税务部门2004年3月1日查获某县城a企业上月尚未交纳增值税100万,消费税50万。税务机关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并征收滞纳金和2倍罚款(滞纳金按天数计算),计算企业应补交税款合计。(假设税务部门将教育费附加也要求计入)

解答:上月3月10日为交纳税款最后期限,按11日算起,企业滞纳天数为22天。应补交税款(100*3+50*3)*[1+(5%+3%)]

滞纳金(100+50)*(1+5%+3%)*22*0。05%(这里滞纳是否应将城建计入尚须讨论,按照教材的精神我认为应该计入)
合计为补交税款+滞纳金

仍如上例,a企业补交税款态度不配合,税务部门按规定加收查补税款的50%的罚款。此时,罚款应为(100+50)*50%,城建不能再次计入了。注意这里的区别。去年已经考过一次查补了,这次不代表不会出追收的题目。


关税易错问题总结

1、倒扣价格法问题。注意是从境内的销售价格开始计算,如果是零售价格(即含增值税)就得慢慢计算了,因为此价格中几乎什么税都有,最终目标是把关税完税价格算出来。境内含税销售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消费税+货物从海关运回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境内发生的一切与销售活动有关的费用+企业销售时获得的利润+内销增值税。

例:甲商店销售一批进口货物,零售收入35.3925万,该店成本利润率10%,进口关税税率10%,消费税率20%,问:甲为一般纳税人时,1.该批货物进口已纳关税,消费税分别是多少?2.本期应纳增值税多少?

解答:此题需用倒扣计算法

销售含税收入-增值税-利润-消费税=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35。3925/[(1+17%)(1+10%)]-35。3925/[(1+17%)(1+10%)]*20%}/(1+10%)(其中不含税销售额中包含利润,消费税额,关税额,所以应该减去利润,消费税,关税)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10%
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1+10%)/(1-20%)*17%
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1+10%)/(1-20%)*20%或者35。3925/[(1+17%)(1+10%]*20%(两者的计算结果一定是一样的,从完税价格公式中可以看出)
应纳增值税=35。3925/(1+17%)*17%-进口环节增值税

2、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问题。法定减免主要以定量为主,而特定减免中是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进出口业务的减免。

例:以下属于关税法定减免项目的是:
a:行邮税额为35元的货物
b:残疾人专用器材的进口
c:外国政府捐赠的进口货物
d:无价值的随货物进口的样品

解答:adb和c属于特定减免项目

3、离岸价格问题。离岸价格是指出口货物离境前的总价,其中包括关税,所以在计算关税时要换算成不含税价,关税=离岸价格/(1+关税税率),千万不要直接用离岸价格*关税税率,这里很容易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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