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对于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收到预收帐款的,不是以收到预收帐款时确认交纳营业税,而是以会计制度上收入的确认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里很容易忽视。
12、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计算营业税时不得扣除存款利息收入。对于逾期90天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不作为本期收入确定营业额,但逾期未超过9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该确认为营业额。
13、企业取得银行抵押贷款的,银行又将抵押物出租获得的租金收入冲抵贷款利息的,应该将出租收入确认为企业的收入计算营业额。
14、个人演出收入可以扣除支付给经纪和提供演出场地等的费用后的纯收入作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个人就是经纪人的,以售票人为代扣代缴人。个人进行体育比赛的出场费免征营业税,不要和演出收入搞混了
15、保铃球馆为娱乐业,但保铃球馆里进行全国性的比赛获得的收入为文化体育业,健身房为娱乐业,但健身房里进行的全国性的比赛获得的收入为文化体育业,这里一定要区分娱乐业和文化体育业中的联系和区别。
16、凡是带有服务性收取的手续费交纳营业税,不要和委托加工中的加工费搞混了。这两者都是劳务收入,但加工劳务收入为增值税应税收入
17、高校后勤机构提供给校内学生的住宿服务免征,但如果提供给了校外人员,就要缴税了,营业税税收优惠里面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注意免税的范围。千万不要一概而论
18、饮食业和销售的区别问题。饮食业一般提供场所经营,提供饮食娱乐等,但不提供场所只销售饮食的单位,应该交纳增值税,这里最容易忽视了,个体经营者在商场租赁场所提供饮食的交纳营业税,但在商场单纯销售自产产品而不提供饮食场所的交纳增值税。作题时一定要看清题目,看到底提供了场所没有。
19、营业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的问题。应该不会考,2002年的考题考了。了解一下就可以了,但其中的道理一定要明白,不然增值税和营业税越学越糊涂,建议去看我的另一个帖子《关于营业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的怪现象》,或者将2002年那一道考察代销问题的计算题做一遍也就可以了。
20、期租,湿租和光租、干租问题。前两个均配备操作人员,属于运输业务,后两者均不配备操作人员,属于租赁业务,但这里要注意前两者,其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和人员工资是由承租人来负担的,即出租方不负担,在计算所得税时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