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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考试辅导:CPA税法的公式大汇总(五)

来源:233网校 2007年4月2日
企业所得税
1、年税工薪扣标准=年员工平均数*政府定均月税工资*12
2、招待费扣标=销(营)收净*级扣例+速增数
销收比例速增数
小于1500万5‰0
大于1500万元3‰3万

3、某年可补被并企亏得额=并企某年未补亏前得额*(被并企净资公允价/并后并企业全部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4、纳税=纳得额*税率
5、纳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6、核定所得率,所得税=纳得额*率
纳得额=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本费支/(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一般题目都会给出。因此,以下这个表估计做综合题时没什么用处。在做选择题时可能会有用处:)

应税所得率表
工交商7-20%
建、房10-20%
饮服10-25%
娱10-25%
7、境外税扣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计的纳税*(源于外国得额/境内外得额)
8、境内投所得已纳税扣:
源联营企应纳税=投方分回利润/(1-联营企率)
扣抵免=源联营企纳税得额*联营企率
9、新办劳动就业服企,当年守置城镇待业人员超从业人员总数60%,经主芝税务机关审核,可免征所得税3年

当年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置待人数/(企原从业人数+当年置待人数)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期满,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占原从业人数3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减半征所得税2年
当年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置待人数/企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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