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费税法
【历年考题评析】
2000年,单1分,多1分,判2分,计2分,综1分,共7分
2001年,单1分,多1分,判1分,计2分,综2分,共7分
2002年,单1分, 判1分,计2分,综1分,共5分
2003年,单1分,多1分,判2分,计2分, 共6分
2004年,单1分,多2分,判1分, 综2分,共6分
本章也是历年考核的重点,一般为6分左右。
从考试题型看,客观题中,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原则上各1题,考分在3分左右;主观题中,其可能出现的题型是:
(1)单纯消费税的计算题;
(2)消费税与增值税相结合进行考核,尤其是进口环节卷烟如何计征消费税,与增值税结合在一起考核;
(3)消费税与营业税相结合进行考核,比如饮食服务业(啤酒屋、啤酒坊)自酿啤酒如何计征消费税,与营业税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
需注意的是,计算题、综合题单纯考核的可能性很小,往往与其他税种结合加以考核,如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关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
【重点与难点】
1、税目。
2、应纳税额的计算。
3、生产企业、外贸企业进口(尤其是进口卷烟)、出口应税消费税的税收政策。
【同步练习题】
纳税义务人
【例1】现行消费税纳税人概念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在我国境内。
A.起运地 B.最终销售地 C.支付地 D.企业所在地税目、税率
【例1】现行消费税涉及的纳税环节包括( )。
A.生产环节 B.委托加工环节 C.进口环节 D.零售环节 E.批发环节
【例2】按照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啤酒 B.珠宝玉石 C.金银首饰 D.钻石 E.钻石饰品
【例3】下列对有关消费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征税项目具有普遍性B.征税环节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多次征收
C.征收方法多样性,采用从价征收和从量征收D.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例4】按现行消费税规定,下列情况中,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45%征税的有( )。
A.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自产自用卷烟B.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委托加工卷烟
C.手工卷烟 D.白包卷烟 E.残次卷烟 F.进口卷烟
【例5】某酒厂生产的下列白酒,属于按粮食白酒税率(最高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有( )。
A.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B.用粮食、薯类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C.用薯类为原料生产的白酒D.用糠麸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例6】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护肤护发品”税目征税范围的是( )。
A.眉笔 B.面油 C.香皂 D.爽身粉
【例7】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进口雪茄烟 B.饭店自酿啤酒C.痱子粉 D.体育用鞭炮引线
E.石脑油 F.卡车G.子午线轮胎 H.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
【例8】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小汽车”税目征税范围的是( )。
A.挖土机 B.抢修车 C.急救车 D.桑塔纳轿车 E. 22座以下的旅行车
【例9】下列消费税项目中,属于从量征收和从价征收复合征税范围的是( )。
A.卷烟 B.雪茄烟 C.薯类白酒 D.汽酒 E.啤酒 F.汽油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单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二)单纯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三)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征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注1:销售额的确定;
注2:销售数量的确定;
注3:税率:定额税率、比例税率
◎复习题
【例1】按现行消费税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计税数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不必核定计税数量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E.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受托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例2】现行消费税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是指()。
A.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B.含消费税且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C.不含消费税而含增值税的销售额D.不含消费税也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例3】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计税依据是( )。(单选题)
A.销售额 B.销售数量 C.生产产量 D.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二、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一)一般销售行为
1、销售额的确定
2、举例:
【例1】某烟厂(地处市区)2004年9月份销售卷烟100标准箱(每标准箱50000支),每条(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每标准条80元(不含税)。则:
(1)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元;
(2)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元;
(3)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城建税( )元;
(4)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元。
参考答案:
1标准箱=250标准条
100标准箱=25000标准条
应纳消费税=100×150+80×25000×45%=915000(元)
应纳增值税= 80×25000×17%=340000(元)
应纳城建税=(915000+340000)×7%=87850(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915000+340000)×3%×50% =18825(元)
【例2-1】某卷烟生产企业2004年9月份销售卷烟100标准条,每标准条售价70元(不含税),该卷烟市场每标准条零售价格为97.2元(含税价)。则:
(1)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消费税为( )元;
(2)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增值税为( )元。
参考答案:
定额税=0.4×150=60(元)
比例税=97.2/(1+35%) ×45%×100=3240(元)
应纳消费税=定额税+比例税=3240+60=3300(元)
应纳增值税=70×100 ×17%=1190(元)
【例2-2】接【例2-1】,如果将每标准条售价70元改为80元。则:
(1)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消费税为(3660)元;
(2)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增值税为( )元。
【例3】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销售气缸容量2200毫升的小汽车100辆,出厂价为每辆23.4万元(含税价),外加有关手续费2.34万元,如果符合欧Ⅱ标准。则:
(1)应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2)应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例4】某橡胶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汽车轮胎取得货款,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万元;销售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以成本价转给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一批,成本价60万元,门市部当月全部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74.88万元。已知汽车轮胎适用消费税税率10%。则:
(1)应纳消费税( )万元;
(2)应纳增值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