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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记忆篇之营业税总结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2月4日

  1.征税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征增值税就要考虑是否征营业税,两者是互斥的,而且营业税是价内税。在纳税人的确定强调发生的业务或不动产是在境内。
 
  2.税率。交建邮文(3%)服转销金(5%)娱乐业(20%,保龄球和康乐球使用5%),注意每个字的具体含义,尤其是文体业和服务业所包含的内容容易混淆。这是我当年考初级背的,可谓终生难忘。

  3.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交通部门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5%征税,收费单位按交通运输业3%征税。自建建筑后用于销售的要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征两道营业税。

  4.余额的概念。按余额计税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业的转贷,保险业的境外分保,邮电业的跨省业务,文体业的演出,广告代理业,购置和抵债的不动产销售业务。

  5.消费税退税。价款和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以从应税营业额中扣除,但要经过批准,而房产税和资源税可以自行扣减销售额。

  6.营业税的抵扣。购买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计算抵扣)可以抵扣当期营业税,不足抵免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免。这个有点不好理解,为什么增值税可以抵营业税?死记吧。

  7.特殊经营行为。建筑业,基建单位自设工厂车间所生产的预制构件征增值税,在现场制造的构建征营业税;进场费、广告促销费等由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销量无关且由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按5%的税率征税。

  8.优惠政策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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