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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辅导税法概论(8)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2月14日

  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

  税收立法机关

  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解释】具体归纳解释如下表:

法律法规分类

立法机关

形式

举例

说明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3部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除《宪法》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税收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5个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
《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属于准法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熟上升为法律做好准备。

税收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房产税暂行条例》等

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普遍适用。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目前仅限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

税收规章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办法、规则、规定

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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