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注销税务登记:适用范围、时间要求
1.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2)时间要求。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
变更税务登记是先工商后税务
3.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2)时间要求。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l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
注销税务登记时是先税务后工商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纳税人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五)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和管理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非正常户处理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经典例题】2007年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税务登记事项的有( )。
A.开业税务登记
B.注销税务登记
C.停业税务登记
D.临时经营税务登记
【答案】ABCD
【解析】税务登记事项有四种:开业税务登记、注销变更税务登记、停业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即临时经营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