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六、征税范围的其他特殊规定
1.《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仪器、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⑦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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