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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预习:税目与税率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1年10月19日
导读: 导读:为帮助考生提前备考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小编特整理税法各章知识点供考生复习。点击查看汇总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知识点三、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共14个税目

  (一)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回购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同时符合下述两个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1.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相当于贴牌生产),除提供给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在联营企业已经交了)

  2.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不分开核算的,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分开核算)

  (二)酒及酒精: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注意]对饮食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率250元/吨,不需要交增值税,交营业税)。

  (三)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七)汽车轮胎:

  包括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八)小汽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各类乘用车及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23座的(含)的中轻型商用客车。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的(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九)摩托车: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和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的杆头、杆身和握把都属于本税目的征税范围。

  (十一)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十二)游艇: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四)实木地板:

  二、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两种形式: 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3.特殊:对卷烟、白酒计税方法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征收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注意:1.卷烟税率不同:56%和36%;标准条200支,标准箱250条,50000支,定额税率为150元,折算成每标准条0.6元。

  2.白酒的计算单位考试时注意题目中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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