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预习:城建税征收管理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1年10月25日
导读: 导读:为帮助考生提前备考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小编特整理税法各章知识点供考生复习。点击查看汇总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知识点五、征收管理

  城建税的征收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同时进行,所以,纳税环节、地点、纳税期限的规定,均按上

  述三税的规定办理。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

  3.对管道局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相关推荐: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计划表
  讲师归纳: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近年来出现的新特点

  编辑推荐:
  201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2011年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