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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知识点:业务招待费的处理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月21日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允许扣除的标准是实际发生额的60%与销售(营业)收入的5‰相比较小者)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扣除比率 超过标准(营业收入5‰) 未超过标准(营业收入5‰)
业务招待费 发生额60% 按照营业收入5‰扣除 发生额60%
注:两者熟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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