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印花税享受免税凭证

来源:233网校 2013年2月5日

  印花税享受免税凭证

  享受免税的凭证有: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四)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五)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

  (七)农牧业保险合同;

  (八)特殊货运合同;

  (九)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征免规定

  缴纳印花税的有:

  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课程辅导:2013年注会HD高清课件全新上线 业内顶级讲师聚首助你轻松拿证

  历年真题1997-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真题及答案汇总

  辅导推荐注会《财务成本管理》知识点汇总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知识点汇总

  习题推荐2013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强化练习及答案汇总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