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给退休职工发过节补贴不能税前扣除

来源:233网校 2013年4月11日

  给退休职工发过节补贴不能税前扣除

  某企业春节期间对已经离退休的职工发放了现金补贴,该补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会计和税务上应分别依据不同的法规进行处理。

  财务处理时,《财政部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列举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从国税函〔2009〕3号文件看,没有明确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范围包括离退休职工的相关支出。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看,企业发生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节日期间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现金补贴,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企业负担的离退休职工补贴不得在税前扣除。

  课程辅导:2013年注会HD高清课件全新上线 业内顶级讲师聚首助你轻松拿证

  考试大纲: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专题 2013年注会各科目新旧大纲变化对比

  历年真题1997-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真题及答案汇总

  复习计划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学习计划表 综合阶段学习计划表

  复习考点《经济法》 《财务成本管理》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会计》 《审计》

  习题推荐2013注会《经济法》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财务成本管理》章节练习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