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第四章营业税第五节营业税的税收优惠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细则将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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