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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会《税法》讲义及习题: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来源:233网校 2013年5月21日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第四章营业税第六节营业税征收管理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多选题:

  ★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营业税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的有( )。

  A.银行

  B.信用社

  C.保险业

  D.财务公司

  【答案】ABD

  【解析】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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