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
主体 |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
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
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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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 |
即征税对象 | ||
内容 |
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 ||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
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 ||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
单选题:
★下列关于税收立法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有关特定税收领域的税收立法权通常全部给予特定一级的政府
B.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可以给予另一级
C.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理论上可以将税种的某一要素如税基和税率的立法权,授予某级政府,在实践中比较常见
【答案】D
【解析】理论上,可以将税种的某一要素如税基和税率的立法权,授予某级政府,但在实践中,这种做法并不多见。
多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税收法律
B.《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C.《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法律
D.《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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