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今年教材增加了船舶吨税的内容。《关税法》是历年CPA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章,其重要性在于关税是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计算的基础。关税计算是否正确会直接影响后续其他税种的计算,是主观题得分的关键章之一,几乎每年都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结合出计算问答题、综合题。又由于关税在各税种中特殊性的规定比较多,容易命制客观题。
本章的主要考点包括:
(1)关税税率的运用;
(2)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3)关税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关税的减免;
(6)关税的征收与管理;
(7)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税收优惠。
关税不适用于《征管法》,与国内其他税不同,所以在复习时应细致掌握。
最近3年《关税法》一章的平均分债为2分。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增加关税基本原理和分类;
2.增加第六节船舶吨税。
本章重难点精讲
我国关税历史悠久,西周就有“关市之征”的记载。长期内地关税和国境关税并存,1931年以后逐步取消了内地关税,只在国境征收进出口关税。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组建了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业务。1950年1月原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同年5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同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暂行实施条例》,统一了新中国的关税政策,建立了完全独立自主的保护关税制度、
关税分类如下表:
分类标准 |
具体分类 |
按征收对象划分 |
(1)进口税 (2)出口税 (3)过境税(通过税) |
按征收目的划分 |
(1)财政关税(收入关税) (2)保护关税 |
按计征方式划分 |
(1)从量关税 (2)从价关税 (3)混合关税 (4)选择性关税 (5)滑动关税(滑准税) |
按税率制定划分 |
(1)自主关税(国定关税) (2)协定关税 |
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 |
(1)进口附加税(主要有反补贴税、反倾销税) (2)差价税 (3)特惠税(特别针对某个国家的全部或某些商品) (4)普遍优惠制(普惠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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