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车购税的整体难度不大,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需要着重把握各类应税行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内容,这篇文章高度浓缩了常考知识点,直击考点,不学“废话”。>>快速领取cpa考试干货资料包!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受赠、自产自用获奖使用等情况,是指购买使用)。
【精选例题】
(单选题)甲汽车专卖店购入小汽车(非新能源车辆)12辆,下列行为中,应当由甲汽车专卖店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是( )。
A.将其中6辆销售给客户
B.将其中2辆作为董事长、总经理的专用轿车
C.将其中1辆赠送给乙企业
D.库存3辆尚未售出
2、征税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二、税率与计税依据
1、税率:比例税率10%。
2、计税依据:
方式 | 计税依据 |
外购 | 价款+价外费用(注意增值税的换算) |
进口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
自产自用 | 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 |
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 | 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 |
外币结算 | 按申报纳税之日汇率的中间价 |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价格×10%)
方式 | 应注意的计算细节 |
外购 | 包括: (1)车辆装饰费; (2)使用代收单位的票据收取的,应计入; (3)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 |
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 | 无法取得购置价or低于最低价,按核定的的最低计税价格。 |
四、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1、税收优惠
(1)减免税(关键词记忆):
①外:免税。
②警、军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免。
③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固+非运输)。
④防汛、森林有特定用途、固定装置、指定型号;留学回国+一辆自用+国产+现汇;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按规定减免。
⑤农用三轮运输车:免。
⑥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
⑦新能源:免。
⑧挂车:减半。
(2)车辆购置税的退税:缴纳车购税后,但在办理登记手续前,经申请审核可退税。
【注意】可申请退税的情形:车辆退回(未满一年,全额;每满一年,扣减10%。);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免税但已征);其他。
2、征收管理
(1)纳税申报: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纳税环节:最终消费环节缴纳(在登记注册手续前)。
(3)纳税地点:需办理登记的:车辆登记注册地;不需办理的:纳税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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