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车船税内容繁杂,但难度不大。考试题型以单选和多选为主,需要掌握车船税的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收优惠。不要觉得小税种可以放弃,考场上是无法保证前五章的考查难度的,但小税种的难度却可以实打实的驾驭,也许通关就只差这几分。>>快速领取cpa考试干货资料包!
第十一章第二节 车船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2、征税范围:【注意】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不包括拖拉机)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二、税目与税率
1、税率:定额税率
2、税目: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注意】
(1)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2)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3)拖船: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净吨位0.67吨。
(4)计税依据:(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身长度每米)
①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整备质量吨位数”为计税依据;
②机动船舶以“净吨位数”为计税依据;
③游艇的计税单位为艇身长度每米;
④摩托车按照“每辆”为计税单位。
【精选例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车船税计税单位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摩托车按“排气量”作为计税单位
B.游艇按“净吨位每吨”作为计税单位
C.专用作业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作为计税单位
D.商用货车按“每辆”作为计税单位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缴纳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注意月份的换算)。
2、已税车辆被盗、报废、灭失的,符合条件可退税。可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失而复得,也是当月。
3、已税车辆,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注意】关键是计税依据的判断,和月份的换算。
【精选例题】
(单选题)某企业2015年1月缴纳了5辆客车车船税,其中一辆9月被盗,已办理车船税退还手续;11月由公安机关找回并出具证明,企业补缴车船税,假定该类型客车年基准税额为480元,该企业2015年实缴的车船税总计为( )元。
A.1920
B.2280
C.2400
D.2320
四、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1、税收优惠
(1)法定减免:
①免:捕捞、养殖渔船;军、警;外;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②减半:节能。
③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农+农)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2)特定减免:临时入境的外、港澳台;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记忆】共三点,和法定减免区分的方法:记住数字5年;记住临时入境外国和港澳台。
2、征收管理
(1)纳税期限: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2)纳税地点: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无需办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3)纳税申报: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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