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
1、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只包括运费),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2、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3、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4、抵押期间,按借款合同贴花;到期无力偿还转移时,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5、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总体是以合同为准)
6、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计税依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7、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而非保险金额)贴花。
8、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9、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完税。
10、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征,对买入方。
【精选例题】
(单选题)2013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载明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200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30万元;又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1000万元,支付保险费1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5‰,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则甲公司签订的上述两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额正确的是( )。
A.1.1
B.0.101
C.0.016
D.1.015
四、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1、税收优惠:(只列举了常考的)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免税(不包括当正本使用的)。
(2)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税。
(3)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征收管理
(1)纳税方法:自行贴花办法;汇贴或汇缴办法(汇贴: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时;汇缴:同一种类频繁);委托代征办法。
(2)纳税环节:书立和领受时or入境时。
(3)纳税地点:一般是就地纳税。但对于在全国性订货会上所签合同,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办理贴花
(4)违章与处罚
情形 | 处罚 |
未贴或少贴、未注销或未划销 | 追缴、滞纳金,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 | 追缴、滞纳金,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范围,刑事责任 |
伪造印花税票的 |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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