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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章节!税法消费税这些常考点重点关注!

作者:233网校-sevencc 2022-07-01 00:00:00

本章是考试中非常重要的章节,考试预计分值在10分左右。每年考试的题型搭配一般是一个计算问答题和若干选择题。考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消费税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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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法——消费税考情分析
考试重要性
考情分析:考试题型主要以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形式考查,平均分值约10分,属于重点章节
教材变化:调整了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题型题数分值考点覆盖
单选题22本章属于次重点章节,复习难度不大,考点清晰,但多与增值税联合命题。
【必刷点】
1.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2.消费税的税目;
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4.委托加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消费税出口退税;
6.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多选题23
计算问答题15
消费税思维导图

第三章 消费税.png

本章重要考点归纳
01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有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和零售环节。

征税环节用途或应税消费品征税环节
基本环节生产直接销售生产销售环节
自产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
自用其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生产自用环节
方面视同销售(移送使用)
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收回环节
进口
报关进口环节
特定环节零售金银铂钻首饰,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
批发卷烟批发环节

02消费税的税目

(一)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卷烟的分类:

类别

标准

税率

甲类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70元

56%+0.003元/支

乙类卷烟

每标准条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70元

36%+0.003元/支

(二)酒:酒是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含果啤)和其他酒。

2、啤酒的分类:

分类

标准

税率

甲类啤酒

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

250元/吨

乙类啤酒

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

220元/吨

注意: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3、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税率250元/吨)

4、果啤属于啤酒,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5、葡萄酒按“其他酒”征收消费税。(10%)

6、配制酒的税务处理:

(1)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并且酒精度≤38度的配制酒

按“其他酒”:10%

(2)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20度的配制酒

(3)其他配制酒

按“白酒”:20%+0.5元/斤

(三)高档化妆品

【注意】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2、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5%);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10%)。

(五)鞭炮、焰火

【注意】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

1、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2、航空煤油的消费税,暂缓征收。

3、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4、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七)小汽车

属于

(1)乘用车

(2)中轻型商用客车

(3)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加征):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属于

(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2)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八)摩托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1、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要的各种专用设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2、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也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四)电池

1、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十五)涂料

0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04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结算方式或征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增值税)
直接收款方式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
开具发票日
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方式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日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无书面合同——发出应税消费品当日
预收款方式发出应税消费品当日
自产自用移送使用当日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人提货的当日
进口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的当日

【黄桂兰老师总结】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直接收款日→开票日→合同约定日→发货日

②自产自用的,移送使用当日;

③委托加工的,纳税人提货当日;

④进口的,报关进口的当日

05委托加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方

受托方

加工及提货时涉及税种

①购买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③委托加工消费品应缴消费税

①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

消费税纳税环节

①提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②对于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含受托方为个人的),收回后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①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消费税税款

②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向委托方追缴税款,对受托方处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代收代缴后消费税的相关处理

①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②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同时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消费税(只限于规定的情况)

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征管法规定惩处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提取货物时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需计算缴纳消费税,并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抵扣该消费品委托加工环节被代收的消费税。

如果将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时还应按新的消费品纳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当期生产领用量,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准予扣除。

06消费税出口退税
免征政策适用范围出口主体
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其他企业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真题演练,牛刀小试

【单选题】下列出口应税消费品的行为中,适用消费税免税不退税政策的是(  )。

A.有出口经营权的酒厂出口自产白酒

B.商业批发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卷烟

C.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实木地板

D.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高档化妆品直接出口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A,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但不退税;选项B,外贸企业受其他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不免税也不退税;选项C,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税并退税;选项D,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的,免税并退税。

【计算回答题】小汽车生产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4月相关业务如下:(2021改)

(1)销售100辆电动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18万元/辆,款项已收讫。

(2)将80辆A型燃油小汽车以“以物易物”方式与物资公司乙换取生产资料,A型车曾以不含税平均价格25万元/辆、28万元/辆进行销售。

(3)上月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100辆B型燃油小汽车给贸易公司丙,不含税销售价格11万元/辆,本月发出100辆并办妥托收手续。

(4)当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已税小汽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当月生产领用改装B型小汽车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

(5)当月丙贸易公司将上述100辆小汽车全部出口,海关审定的离岸价格为14万元/辆。(思考:丙贸易公司能否享受出口免税并退还消费税政策?)

(其他相关资料:A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5%,B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3%,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业务(1)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及体现的税收政策导向;

(2)计算业务(2)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3)说明业务(3)甲企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属月份,并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4)说明业务(4)甲企业领用生产小汽车是否准予扣除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5)判断业务(5)丙贸易公司能否享受出口免税并退还消费税政策,如能享受该政策请计算应退税额。

(6)计算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解析:

(1)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小汽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体现的税收政策导向:为扶持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

(2)应缴纳消费税=28×80×5%=112(万元)

(3)业务(3)甲企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即缴纳月份为4月;应缴纳消费税=100×11×3%=33(万元)

(4)准予抵扣缴纳的增值税,但小汽车超过了消费税扣除消费税的范围,不得抵扣消费税。

(5)丙公司为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可以享受“免税并退税”的政策,即免征消费税并退还上一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应退消费税=100×11×3%=33(万元)

(6)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00×18×13%+80×25×13%+100×11×13%+160×13%-13=644.8(万元)

【单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1)

A.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个体工商户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企业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公司委托外县代理商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选项BD,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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