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1、BCD
【答案解析】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2、BCD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有: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3、ACD
【答案解析】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得税前扣除。
4、AD
【答案解析】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5、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知识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6、AD
【答案解析】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7、AD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法中,采用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居民企业的标准。
8、AC
【答案解析】选项A是政府性基金;选项C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均属于不征税收入的项目;选项BD属于免税收入范畴。
9、ABC
【答案解析】选项D,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规定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10、ABCD
【答案解析】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三、综合题
1、(1)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资源税
资源税=13000×5/10000=6.50(万元)
(2)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15000×17%-510-230×7%+18×17%=2026.96(万元)
(3)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营业税=300×3%=9(万元)
(4)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026.96+9)×(7%+3%)=203.60(万元)
(5)企业2012年实现的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
=15000-6580+650-300+300+130-18-18×17%-203.60-9-6.50-1650-1232-280-500
=5297.84(万元)
【提示】材料用于培训用途其进项不能抵扣,需要转入培训的成本支出。
(6)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15000+300)×15%=2295(万元)
本期实际发生广告费用14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同时结余2295-1400=895(万元)
上年结余广告费用380万,可以在本年税前扣除。
本期广告费用调整增加380万元
(7)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招待费限额=(15000+300)×5‰=76.5万元>120×60%=72(万元)
所以,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72万元。
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万元)
(8)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金融机构年利率=46.40÷800×100%=5.8%
非金融机构借款税前扣除利息=1000×5.8%=58(万元)
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0-58=62(万元)
(9)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扣除限额:
工会经费=820×2%=16.4(万元)和实际发生16.4万元一致,所以,工会经费不调整;
教育经费=820×2.5%=20.5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25万元,所以,教育费调整增加25-20.5=4.5(万元);
福利费用=820×14%=114.8(万元)大于实际发生98万元,所以,福利费用据实扣除;
综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
(10)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捐赠限额=5297.84×12%=635.74(万元)
向灾区捐款300万元,小于限额,所以,据实扣除,不用调整;
行政罚款要全额调整
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11)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期产品研发费用发生280万元,按规定加计50%扣除。
企业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5297.84-380+48+62+4.5+50-130-280×50%-(650-300)=4462.34(万元)
(12)企业2012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4462.34×25%=1115.59(万元)
2、(1)应补缴的增值税=10×17%=1.7(万元)
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7×7%=0.12(万元)
补缴的教育费附加=1.7×3%=0.05(万元)
应补缴的流转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1.7+0.12+0.05=1.87(万元)
(2)实际支付的工资72万元,可据实扣除。
工会经费1.44万元未上缴,纳税调增1.44万元。
职工福利费纳税调增=15.16-72×14%=5.0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由于企业实际使用1.08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资及三项费用调增金额=5.08+1.44=6.52(万元)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720+10)×5‰=3.65(万元)<15×60%=9(万元),只能按3.65万元扣除。
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管理费用纳税调增金额=15-3.65+5=16.35(万元)
(4)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扣除限额=(720+10)×15%=109.5(万元),实际发生数30万元,不用调整。
(5)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该依法调减所得。
2012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0+(10-0.12-0.05)+6.52+16.35-33-10=9.7(万元)
所得为9.7小于30万元,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题目提示企业已经取得所得税优惠的审批,则可以确定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2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9.7×20%=1.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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