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薪金支出:合理工资、实际发放
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注意】
1、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三、社会保险费
1、“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2、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5%内准予扣除;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合规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3、财险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四、利息费用
1、非金融→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非金融,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3、关联方借款利息费用的扣除(双标准,两条线)
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这个限额内可扣。
【注意】
(1)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
(2)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eg:
五、借款费用:分清资本化和费用化
六、业务招待费(双标准)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注意】
1、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因为这就是该类企业的日常收入)。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单标准,因为在此期间,一般没有营业收入。)
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简称“广宣费”——另外有三类扣30%的哦!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八、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九、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十、租赁费
经营租赁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
融资租赁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
十一、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工服),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十二、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再以营业收入为基础,而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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