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10]012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中注协常务 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人员,入会时需经过相关测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
北京地区在历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中,尚有部分人员未登记入会。为了避免未及时登记入会而导致考试成绩失效,北京注协特提请已取得全 科考试合格证书尚未登记入会的考生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的人员,尽快办理登记入会手续。为使会员管理制度平稳过渡,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 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2010年 12月31日前办理登记入会手续;2011年1月1日后办理登记入会手续的,按照《办法》规定,需经过相关测试。我会据此将办理2010年度非执业会员入 会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且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办理入会事项如下:
1、入会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随时办理,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2、办理地点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1011号房间(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10层)。
3、需提交材料
携带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一寸相片(背面写上姓名)、非执业会员登记表(打印)在北京注协网站首页→注册管理→相关表格下载
4、费用收取
每人收费100元。
5、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88392929-116
二、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未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未超过5年,且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继续 教育的人员(已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2年,准备申请执业注册会计师的人员可不再申请非执业会员)办理入会事项如下:
1、入会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办理地点、需提交材料、费用收取、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的时间、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同上。
三、非执业会员换证及年检工作: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定于 2010年6月至8月间将非执业换证与年检工作合并办理。具体换证暨年检工作程序请各位非执业会员密切关注我会网站,配合做好此次换证工作。已经持有新版 证书(蓝色证书)的会员,不需参加2010年度年检。
换证及年检咨询电话:88392929-113,联系人: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