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专业测试。具体安排:
1.考试范围为经济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业务,不提供、不指定教材,考试大纲见本通知附件8.
2.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待定。申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缴款单于10月26日8:30—17:30到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南楼702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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